北京市围棋协会关于组队参加2023年全国围棋锦标赛(少年儿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6:43:19 人气:1767
2023年全国围棋锦标赛(少年儿童)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上海市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
二、支持单位:
湖南省围棋协会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张家界市围棋协会
张家界途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五、参赛单位:
(一)基本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围棋协会;
(二)参加本年度全国男子围甲、女子围甲的单位;
(三)全国围棋之乡。
六、竞赛项目:
男子少年个人赛
女子少年个人赛
男子儿童个人赛
女子儿童个人赛
七、参赛资格:
(一)参加各组比赛的年龄限制为:
1.男子少年(U16)组:200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女子少年(U16)组:200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男子儿童(U12)组:201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女子儿童(U12)组:201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各基本参赛单位每队可报男、女少年,男、女儿童共12人,领队兼教练1人。参赛人数达6人(含6人)以上可报生活老师1人。
(三)当年围甲队和围棋之乡每队可报男、女少年,男、女儿童共5人,领队兼教练1人。
(四)参赛棋手须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等级证书,仅限大陆棋手参赛。
(五)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及参赛棋手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参赛棋手家长不得担任领队和教练。
(六)所有参赛队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比赛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由本人负责。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计点制围棋规则。
(二)比赛分组进行,具体办法视报名情况而定。
(三)比赛用时:每方基本时间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超时判负。
(四)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另行公布。
九、裁判和争议解决: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性仲裁等技术官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一级以上裁判员中推荐,报中国围棋协会确认后实施。
(二)与本赛事有关的一切非裁判类争议提交中国围棋争议解决组处理。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少年(U16)组,男、女儿童(U12)组各组录取前8名给予表彰。
(二)获得相应成绩的棋手可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围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在有效期内向地方体育局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三)参赛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队参赛名单电子版必须于7月10日前发送至中国围棋协会及承办单位邮箱:pjtg2022@163.com /1215606349@qq.com。并在发送报名表后,与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10-87559125;联系人:刘妍霞,联系电话:18074402255,确认是否已收到报名表。
(二)参赛棋手每人须交赛事服务费100元。
(三)比赛场地、食宿安排等信息将在《补充通知》中另行公布。
(四)各队于赛前一天按照补充通知指定的地点报到(补充通知在中国围棋协会指定网站发布)。
(五)棋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禁赛等处罚措施。
(六)赛前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另行通告,各单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出席会议。各单位的领队、教练不能参赛的,应写出委托书。
十二、比赛经费:
各队参赛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参加本赛事的,参赛单位应在报名时告知承办单位,由承办方告知其监护人相关风险并由监护人签署承诺书。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附件:2023年全国围棋锦标赛(少年儿童)报名表
中国围棋协会
2023年5月18日
关于转发2023年全国围棋锦标赛(少年儿童)的报名通知(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