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组围棋项目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2-08-05 14:57:25 人气:1310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8月13日至14日
(二)地点:北京市第三十五中体育馆(西城区)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组别设置
1.男子成人团体组
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3人,分别由:
第一台16-30岁(199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第二台30-45岁(1977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出生);
第三台45-60岁(1962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出生)。
2.女子成人团体组
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2人,分别由:
第一台16-35岁(1987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第二台35-60岁(1962年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出生)。
3.男子个人组
每单位限报2人,2006年1月1日前出生。
4.女子个人组
每单位限报2人,2006年1月1日前出生。
5.男子青少团体组
每单位限报2队,每队3人,分别由:
第一台10岁以下(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台10-13岁(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第三台13-16岁(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6.女子青少团体组
每单位限报2队,每队3人,分别由:
第一台10岁以下(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台10-13岁(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第三台13-16岁(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项目设置
1.男子成人团体组
2.女子成人团体组
3.男子个人组
4.女子个人组
5.男子青少团体组
6.女子青少团体组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代表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参赛:
(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人员;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适龄人员;
(3)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人员(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有效证件);
(4)在京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
2.凡取得过专业段位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赛事。
3.各参赛单位应对本单位参赛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4.报名参赛须持有经区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参赛。
2.第十六届市运会围棋项目组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北京市围棋协会官网(http://www.bjwqxh.com/)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团体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三)运动员代表区参赛资格说明
1.符合运动员资格的选手,可以选择代表某一行政区域参赛时,以本人房产所在地、现生活居住地、工作地三者其中之一所在行政区域报名参加比赛,但一经选定则不可更改,且仅能代表该区参赛。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选手,如为外地学生,仅能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如为本市户籍学生,可以选择其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任一区域参赛,且一经选定则不可更改,仅能代表其选定区划参赛。
3.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参赛选手,仅能代表驻地单位所在地参赛。
4.持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的参赛选手,可以选择代表颁发证件公安机关所在地参赛,也可以选择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
但一旦选定不可更改,且仅能代表其选定区划参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选择开展多种形式的围棋选拔活动,可按照《北京市业余围棋段(级)位制实施细则》举办一场选拔赛事并进行证书申报(选拔赛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围棋选拔赛计划表(附件1)报送至北京棋院212围棋国象部(计划表报送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并发送一份电子版至weiqibaosong@163.com。
(二)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或跨组别参赛。
(四)同1名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男、女成人团体组;男、女个人组均采用第一阶段积分编排制和第二阶段单败淘汰制的方式进行,男、女青少团体组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比赛。比赛轮次根据参赛队(人)数另行公布。各小项用时均为每方30分钟,3次30秒读秒。
(三)各小项比赛细则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公布。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参赛队(人)数量不足6个的将取消设项;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录取。
(二)获得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三)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报名办法
(一)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2)及运动员代表资格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weiqibaosong@163.com,文件名称为“围棋市运会+单位+组别+人数”,逾此期限的报名一律无效(报名表报送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刘芳 53657166 63035582
(二)报名表须加盖区级体育局公章。
(三)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人数不足8人的,可派1名领队,1名教练员;参赛运动员人数超过8人的可增派1名教练员。
(四)比赛领队会具体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比赛期间所需裁判员由北京市围棋协会统一选派,并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九、赛事经费
(一)决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决赛期间的场地、安保、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由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商属地共同解决。
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规定执行。
十一、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指引二》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参赛人员应在参赛前完成疫苗接种,不适宜接种人员除外。如本市疫情防控要求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比赛服装要求
(一)运动员上场比赛时穿着正式服装或有参赛队统一标识的服装。
(二)参赛队出席开闭幕式、颁奖仪式及正式活动时,须穿着正式服装或者统一的、有参赛队标识的正式服装。
十三、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本竞赛规程由北京市围棋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谭瑛
联系电话:13311525538
附件:
附件1: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组围棋选拔赛计划表.docx
附件3: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围棋比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docx
附件4: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围棋比赛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